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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資安管理文件 / 帳號權限與密碼管理原則

一、依資通安全管理法暨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10、資通系統防護基準辦理。

二、因近日教育體系資安威脅情資頻傳,為強化教職員之資安防護知能,並於辦理資訊業務時,參考以下帳號權限與密碼管理原則,落實管理資通系統,以避免資安事件發生:

(一)最高管理者權限帳號數量,原則不得超過3個。

(二)使用者於第一次登錄系統時,應立即更改預設密碼,並妥善保管帳號與維持密碼之機密性。

(三)使用者禁止共用自己或他人的帳號及密碼。

(四)使用者每次存取系統時應輸入密碼登入系統,避免使用記錄密碼功能,導致開機時自動登入系統。

(五)密碼長度設定至少8碼,且應符合帳號及密碼內容設置原則。

(六)密碼內容之設定,應參雜數字、英文字母大小寫及特殊符號,至少符合下列4項要求中之3項。

1、內含至少1個大寫英文字母。

2、內含至少1個小寫英文字母。

3、內含至少1個阿拉伯數字。

4、內含至少1個特殊符號。

(七)密碼內容之設定,應儘量避免使用易猜測或公開資訊,如下說明:

1、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2、機關、單位名稱或是其他相關事項。

3、使用者ID、其他系統ID。

4、電腦主機名稱、作業系統名稱。

5、電話號碼、空白、字典字彙(具有意義的英文單字,例如:password等)。

6、禁止使用鍵盤順序鍵(如:qwer)。

7、密碼不得與帳號相同。

(八)密碼最短使用期限為1天,並應定期更換,90天(含)以內必須更換密碼一次,逾期未變更者,應暫停其系統登入之權限,以避免盜用情形;密碼變更時不得使用與前3次相同的密碼。

(九)管理者及使用者帳號應避免共用,並負帳號及密碼保管之責,不得對任何人透露或以任何形式公開自己帳號及密碼,亦避免將帳號、密碼記錄在書面上,或張貼在個人電腦、螢幕或其他未保護且容易洩漏秘密之處所,以避免密碼外洩。

(十)懷疑密碼被他人知悉或發現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十一)帳號登入進行身分驗證失敗達5次後,系統將自動鎖定帳號時間至少15分鐘不允許該帳號繼續嘗試登入。

(十二)使用者職務異動或離職時,部門主管應即時通知相關單位調整或終止使用者之存取權限。

(十三)系統之帳戶,若超過6個月未曾登錄,則視需要清除閒置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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