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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場地租借及收費標準

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校舍場所提供使用作業要點

93 年 8 月12 日行政會報討論通過 95 年 4 月3 日行政會報討論通過
93 年9 月13 日教中(總)字第0930586532 號書函備查
95 年 04 月03 日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97 年 06 月 02 日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102年4月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2月11日校務會議通過
105年9月19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3月20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61 條。

(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三)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場地設施辦理甄選及推廣教育等收支管理作業規定。

(四)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設施及管理要點。

二、目的:為達成學校社區化及回饋社會之理想,開放有益於大眾身心活動之場所, 以供社區使用,並使其得以適當維護,特訂定本要點。

三、權責單位:

(一)場地借用與維護:總務處

(二)清潔、復原:借用單位

(三)使用管理:總務處負責,其他處室單位協助支援

四、使用原則:

(一)本校場地以供給本校師生辦理校務、行政及教學會議、活動、競賽、考試為 主。在不影響上述情形下,本校校舍場地得提供校外單位辦理活動使用。

(二)本校校舍場地之借用以辦理正當之休閒、體育、文教或公益活動為原則,對 於婚喪喜慶、宗教典儀、政治性活動之申請概不受理,並不得影響學校教學 活動、師生安全及社區安寧,且不得有違背善良風俗及公共秩序。

五、使用時間:上午 8 時至晚上 10 時。除特殊需要,事先提出書面說明,否則不得 超出規定使用時間。

六、申請對象:本校師生、家長會、校友會、學校及其附屬單位、機關團體、社區 民眾。

七、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申請單位(人)必須於使用二週前填妥場地使用申請表(附表二),經承辦單位 簽會有關單位,陳請校長核准同意後,經本校通知申請單位(人)並繳清各項 費用後,始完成借用手續。

(二)經本校通知申請單位(人)起,一週內需完成保證金及場地使用費、水電費、 冷氣費及其他費用(無使用者免繳) 繳納程序。唯販售物品、政府或學校單位 辦理研習、會議等活動性質單純者得免繳保證金。

(三)申請單位(人)在本校核准申請後因故取消,應於活動三天前提出申請,得全 數退還繳納費用。其餘除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本校得扣除場地使用費百分之 十作為行政手續費。

八、收費標準及優待事項:

(一)收費標準:如附表一

(二)優待事項:

  1. 本校辦理校務、行政及教學活動,費用全免。
  2. 本校擔任協辦單位、政府立案之社福機構及身心障礙者團體,或經評估確有 敦親睦鄰效益者,場地使用維護費暨水電費酌予五至八折之優待。但冷氣費, 仍應照收費標準繳交本校。
  3. 簽由校長核准者。

九、使用規則:

(一)申請單位(人)應負責維持會場秩序安全、環境衛生及善後復原之工作,經總 務處清查無誤後,保證金於使用後 7 日內申請無息發還。

(二)若未完成善後復原工作,則清潔費用由保證金支應扣抵後發還。

(三)如有損毀、遺失本校設備財物情形,應由申請單位(人)負責賠償,費用逕由 所繳交之保證金支應,不足則必須由申請單位(人)另行繳費補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停止使用:

  1. 舉辦之活動或演出之節目違反善良風俗或政府法令者。
  2. 遇有空襲或其他緊急災害者。
  3. 活動名稱變更者(但申請變更核准不在此限)。
  4. 天候突變或設備臨時故障,經本校認為有公共危險者。

(五)為維護校園的管理與安全,來校參加活動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出示邀請卡並 遵守本校門禁規定。

十、本校場地使用收入、支出,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等相關 規定辦理。

十一、總務處得協調同仁支援水電管控庶務工作,倘涉及例假日或非上班時段,以補休方式核時辦理。

十二、本要點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實施。

 

 

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表(附表一)

一、各場地使用維護費暨水電費、冷氣費以每四小時為一單位,未滿四小時以一單位計。

二、佈置時間四小時以內不予收費,超過四小時者比照各場地收費標準收費。

三、使用專業教室者,必須聘請本校專業教室管理教師為任課教師。

四、各場地設備規格及各項收費標準如下,遇有特殊情況則簽請校長核定後收費。

 

 

場所名稱

容納人數

場地使用維護費暨水電費

 冷氣費

 保證金

 其他費用

運動場(含PU跑道)

1500人

3,600元

 

5000元

廣播系統:1,800元/單位

 

活動中心

 

1500人

 

10,000元

 

4,000元

 

6000元

鋼琴:1,000元/單位

音響投影系統:1,800元/單位

(鋼琴不負責調音)

第一會議室

120人

6,000元

1,000元

5000元

高亮度投影機200元/單位

第二會議室

80人

4,500元

1,000元

5000元

高亮度投影機200元/單位

視聽教室

80人

3,000元

800元

3000元

投影機200元/單位

專業教室

40人

4,800元

500元

4000元

使用瓦斯:1,500元/單位

流服、餐管、食品、幼保

專業教室

40人

2500元

500元

3000元

時尚造型科;若有使用到耗能

電器產品則加收1000元。

普通教室

40人

1,000元

300元

1000元

投影機200元/單位

至善樓一樓川堂

 

600元

 

 

每一攤位600元/天  每天僅開放兩個攤位申請

第三會議室

10~15人

1000元

500元

2000元

高亮度投影機200元/單位

第四會議室

20-25人

2000元

800元

2000元

高亮度投影機200元/單位

敬業二樓圖書閱覽室

90人

3000元

1000元

3000元

高亮度投影機200元/單位

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場地使用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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