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傑出校友 / 傑出校友遴選實施要點

國立嘉義家職表揚「傑出校友」實施要點

1071119日行政會議初訂

1121200日行政會議修訂

1121218日行政會議修訂

 

一、目    的:獎勵本校歷屆校友對國家社會有具體特殊成就及貢獻者,以樹立校友楷模發揚嘉家之光。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各處室、校友會。

四、表揚時間:配合校慶活動辦理。

五、表揚地點:本校(嘉義市體育路7)

六、表揚標準:凡本校畢業校友(含幼兒園)品行端正,並在教育、行政、學術研究及社會各方面有傑出表現,足為典範者。

七、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13927(星期五 )止。

1.以郵戳或本校收文掛號日期為憑,郵寄地址:600035嘉義市體育路7號。

2.電子郵寄:staff@cyhvs.cy.edu.tw 學務主任 楊秀萍(電話:05-22596401300)或alice@cyhvs.cy.edu.tw總幹事 林淑舟教師(電話:05-2259640轉分機1351)

八、推薦方式:1.本校歷屆傑出校友推薦。

2.本校教師同仁或各處室主任推薦。

3.服務機關、學校、公司主管推薦。

九、審查方式:由校長兼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擔任執行秘書,聘請曾任或現任本校師長與校友會代表七人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審查決定。

十、表揚名額:每次十名為原則

十一、表揚方式:由校長於校慶時公開表揚並頒發「傑出校友」獎牌一座,

                以資鼓勵。

十二、附    則:1.推薦人填寫推薦書1份,其「特殊事蹟欄」請以條例方式臚列具體事蹟。

 2.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