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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 / 人員及服務簡介

護理人員介紹:
姓名:鄭元瑛
學經歷:
中山醫學院護理系畢業
公務員護理師高考及格
公務員護理師普考及格
省立桃園醫院成人內外科加護病房護士
省立嘉義醫院嬰兒室暨小兒科加護病房護士
具有護理師、護士、助產士執照


國立嘉義家職健康中心診療規則
一、本中心設置的目的在為全校師生提供醫療保健及健康諮詢服務。
二、開放服務時間每天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三、為不影響學生正常學習與休息,除緊急傷病外,請學生利用下課洽用健康中心。
四、學生傷病需到健康中心時,應由老師或同學陪同。
五、遇護理人員不在健康中心或業務衝突無法提供照護時,其他人員不得將學生留置健康中 心,以免發生意外。
六、健康中心留置非緊急傷病者觀察或休養,以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
七、留置健康中需心先填寫「學生在校臨時患病送診會辦單」,經過導師或教官或任課老師簽章後,持單交給醫護人員,並在「健康中心病床使用登記簿」上登記,才可
    在健康中心休息。

八、學生傷病時,在場的老師或教職員工或學生,應先作初步的處理,如有出血情形,應先止血,燙傷時,應於流動的自來水下沖水約至15分鐘,以減少進一步的傷害。
    學 生於健康中心作處理後,應於「學生意外事件登記簿」上登記,以便統計分析受傷原因,促進其改善。

九、向健康中心借用物品,應經許可,並辦理物品借用登記手續,使用後請立即歸還,以便其他人員借用。
十、健康中心之器具、藥品,請勿擅自使用或取走。
十一、在健康中心不可動作粗暴、大聲喧嘩。
十二、每月提供一個醫療保健主題於健康櫥窗,供師生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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