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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家職 電腦教室管理要點
106年09月18日 行政會議通過
107年12月10日 行政會議修訂
一、嚴禁攜帶任何飲料(包含白開水)、食物進入電腦教室。
二、電腦主機、螢幕、鍵盤、列表機、磁碟機、滑鼠等機具應多加愛護,不得任意塗畫、敲打、移動、拆裝或重新組合。
三、借用電腦教室鑰匙應先登記,經管理老師許可後始可取用,用畢立即歸還
四、上機前檢查自己座位周遭是否整潔、電腦是否損壞,如有問題立即報告任課老師,並登記在「教室日誌-待維修事項」。
五、未經同意不得將資料存入硬碟中,不得清除內存之檔案,並不得更改設定值或私設密碼,印表機不得列印非課程相關資料。
六、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拷貝磁片、有版權軟體,違者應負法律責任。
七、嚴禁故意損壞各項設備,或竊取各項設備零件,違者應負賠償責任。
八、嚴禁利用上課或上機時,上網進入聊天室聊天或使用電腦操作遊戲軟體,違者將依校規議處。
九、離開前應先關閉機器,並將桌椅歸定位,廢棄資料及物品一律帶走,並應將電腦教室場所打掃乾淨,保持整潔。
十、使用完畢後,各班負責同學應協助老師檢視設備數量,填寫教室日誌,關妥電源及門窗。
十一、任課教師應主動負起督導學生維持教室內外之整潔、愛惜各項設施、課後關閉所有電源、風扇及門窗、場地復原,並提醒負責同學立即歸還教室鑰匙及繳交教室日誌之責。
十二、學期末依課表所訂,最後上課之班級應將電腦教室大掃除,清除桌櫃、窗台、地面等地方陳積之灰塵。
十三、若有違反上述管理要點,得視情況予以口頭告誡並書面通知任課教師、停止借用權利或依校規議處。
十四、本要點陳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